《佛山市柔性引才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出臺后,引起社會熱烈反響,不少人才和企業(yè)來電咨詢,現(xiàn)就有關問題解答如下。
問:《辦法》中對用人單位做了哪些規(guī)定?
答:主要是三類群體,第一類是在我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,這類單位在開展柔性引才時,成立時間需滿1年;第二類是在我市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(yè)單位;第三類是注冊地不在佛山,但利用佛山國有資產(chǎn)舉辦的單位。第二、三類沒有成立時間上的要求。
問:《辦法》中柔性引才的對象和條件有哪些?
答:我們不僅鼓勵支持引進領軍人才、博士、高級職稱專業(yè)技術人才等人才,并且結合佛山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需求,將制造業(yè)企業(yè)大量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也納入扶持范圍。此外,柔性引進人才須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合作協(xié)議,每年在佛山累計工作不少于30天。
問:每年工作30天的時間怎么鑒定?
答:這個主要由用人單位負責鑒定,我們將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核實部分用人單位的用工時間。
問:在市外無全職工作,但社保在市外購買的臨聘人員能否申請補貼?本地退休人才是否能申請補貼?
答:《辦法》規(guī)定柔性人才是指引進的人事、勞動、社保關系不在我市的人才。對于在職人員,須在市外簽訂全職勞動協(xié)議并在外市繳納社保才符合柔性引才標準,臨聘人員未在外市簽訂全職勞動協(xié)議并在外市繳納社保,因此不符合柔性引進標準。對于退休人員,退休后的社保關系依然在我市,因此也不符合柔性引才標準。
問:補貼申報具體什么時候開始?
答:由于完整的年度納稅記錄需要在下一年度才能開具,因此首輪補貼須2022年1月開始申報。
問:我到佛山兩個單位開展兼職工作,能否在兩個單位同時申報?
答:《辦法》規(guī)定同一人才每個納稅年度只能通過一個單位申領一次補貼,建議結合實際選定一個單位申報。
問:同一單位一年給我發(fā)了三筆錢,我可否申請三次補貼?
答:《辦法》規(guī)定同一人才每個納稅年度只能通過一個單位申領一次補貼,另外,由于不同申報金額對應不同補貼標準,因此建議三筆補貼合成一筆來申報。
問:我年初到在佛山企業(yè)兼職搞項目,目前已順利完成工作并結束合作關系,是否可以馬上進行申報?
答:由于這一年度是否再到佛山開展柔性工作存在不確定因素,為了避免不確定性事件發(fā)生,我們原則上要求到下一年度才能申報上一年的補貼。
問:申報具體要提交哪些資料?
答:主要提供三類證明材料。
第一類是申報平臺需要填報的材料。比如《佛山市柔性引進人才補貼申請表》;
第二類是人才身份有效證明。比如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的工作協(xié)議、人才資質佐證材料(學歷學位、職稱等證書)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件;
第三類是薪資證明材料。比如勞動報酬證明和年度在我市繳納的勞動報酬的納稅記錄。勞動報酬證明包括科技成果轉化、技術投資入股、股息紅利所得、勞務報酬等銀行流水。納稅記錄可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,或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、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(tǒng)網(wǎng)頁端、“個人所得稅”手機APP開具個人所得稅《納稅記錄》,亦可委托他人到辦稅服務廳代為開具,所需資料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(wǎng)站“辦稅指南”欄目查閱。